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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

2025年3月7日  西安离婚律师   http://www.sxzjlhls.com/

  瞿龙,西安离婚律师,现执业于泰和泰(西安)律师事务所,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,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,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,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,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秉承 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原则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。

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

  1、双方当事人再婚后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,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。

 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,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、共同所有、部分各自所有、部分共同所有,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,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适用婚姻法17条、18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。

  2、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亦没有婚前财产约定,婚内所取得财产适用婚姻法17、18条来进行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。

  3、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养子女、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,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,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

  4、再婚夫妻,只要办理婚姻登记,取得结婚证,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

  再婚夫妻,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,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。

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

 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 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  知识产权的收益;

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

文章来源: 西安离婚律师

律师:瞿龙 [西安]

泰和泰(西安)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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